主要思路
①依据国家相关上位法,贯彻国务院条例、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和国务院系列政策精神,落实保障公民权利、履行基本公共服务的职能,推动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的深度融合,推进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实施。
②以“立出全民健身良法、实现全民健身善治”为主题,以制度、组织、体系、政策措施为主要内容,保障、促进全民健身体系的发展。
③立足政府与社会之间的新型关系,着力社会治理体系的建立,积极体现政府主导、公民主体、社会主办、单位支持、市场参与、共建共享的原则。
④结合本市全民健身事业发展中的具体问题,进行制度细化、补充和创新,做到明确、具体、管用。
主要亮点
①立足通过政府主导下的公共治理,引领和推动政府治理方式的充分转变,创新体制机制,探索治理新路。《条例》明确了全民健身事业的原则,并具体规定了各级政府,市、区体育行政部门以及包括健身社会组织和健身团队在内的广泛的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全民健身的路径。
②充分发挥社会机制作用。支持公民自发组织健身团队、单位内部健身团队、跨行业跨社区健身组织和团队建设,转变综合性、专业性体育协会工作重点,发挥各类社会组织的组织主体作用,采取发展会员、互助合作、民主自治、签订民事合同、慈善志愿等多种生动活泼的方式,使各类组织及其成员与场地设施单位、市场主体、基层政府、基层自治组织等成为互相合作、互相帮助的健身活动共同体。
③充分发挥基层作用。创新行政条块与基层的关系,将乡镇街道作为平台,作为联系公民、社会组织开展健身活动的枢纽,发挥统筹和整合社会资源、行政资源的作用。《条例》规定“市、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全民健身的特点,按照面向社会、重在基层、属地为主、财随事走的原则,建立分工明确、相互衔接、运行有效的全民健身工作格局和工作机制,发挥主导、服务、保障作用”。
组织实施
①强化学习培训和社会宣传,为《条例》的有效实施奠定基础。目前,市体育局正在牵头开展广泛的宣传活动,除利用广播、电视等宣传手段外,采取“进单位、进社区、进场馆”进行面对面宣传的方式,分层次、有特点地扩大社会效应。下一步还将继续开展体育系统和社会面的学习培训活动,确保广大干部熟知《条例》所规范的内容,确保广大市民了解掌握自己的健身权益。
②积极开展执法检查工作,为《条例》的有效实施创造条件。3月至9月,市人大常委会将组织开展《条例》的执法检查工作,督促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积极贯彻落实《条例》规定,发现问题,总结经验,解决问题,确保贯彻落实到位。
③落实责任,完善制度。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公民为主体,基层为重点,实行政府主导、社会主办、单位支持、市场参与、共建共享的原则,落实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制定完善落实《条例》相关配套制度和实施细则,确保本市全民健身工作有计划、有目标、有措施、有保障、有组织,推动本市全民健身事业健康、持续、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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